道路以目的成语故事

拼音dào lù yǐ mù
基本解释人们在路上相遇;只是相互看看;心里有怒怨;可什么话也不敢说。形容反动统治暴虐;社会上没有言论自由。
出处《国语 周语上》:“王怒,得卫巫,使监谤者,以告,则杀之。国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”
道路以目的典故
周厉王统治周朝时把平民赖以谋生的许多行业,改归王室所有,一时间民生困苦民冤沸腾。
厉王不听劝谏却采用特务手段对付人民,他派人去卫国(河南淇县)请了很多巫师,在首都镐京(陕西西安以西)川流不息地巡回大街小巷,偷听人们的谈话,凡经他们指认为反叛或诽谤的人,即行下狱处决。
不久,镐京再也听不到批评厉王的声音。后来人们索性连话都不说,亲戚朋友在路上见了面也只敢用眼睛示意(道路以目)来表示对厉王的不满。厉王大喜说:“怎么样,我终于使诽谤停止了。”他的大臣召公劝戒说:“这样堵住人民的嘴,就象堵住了一条河。河一旦决口,要造成灭顶之灾;人民的嘴被堵住了,带来的危害远甚于河水。治水要采用疏导的办法,治民要让天下人畅所欲言,然后采纳其中好的建议。这样,天子处理国政就少差错了。”厉王不听劝告,仍然一意孤行,实行暴政。举国上下都是敢怒不敢言。
3年后(公元前842年),平民们最终不堪忍受,自发地组合起来攻入王宫,把暴君放逐到一个叫彘(今属山西)的地方。这个事件史称“国人暴动”。
“杀戮无辜曰厉”。周厉王的谥号“厉”字,即是概括了他的这段杀人止谤的历史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道路以目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李代桃僵 | 南宋 郭茂倩《乐府诗集 鸡鸣》:“桃在露井上,李树在桃旁,虫来啮桃根,李树代桃僵。树木身相代,兄弟还相忘!” |
| 革风易俗 | |
| 草菅人命 |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 |
| 栋梁之材 | 南朝 梁 刘义庆《世说新语 赏誉》:“庾子嵩目和峤,森森如千丈松,虽磊砢有节目,施之大厦,有栋梁之用。” |
| 一干二净 | 清 李汝珍《镜花缘》:“他是‘一毛不拔’,我们是‘无毛不拔’,把他拔的一干二净,看他如何?” |
| 目不忍见 | 《广东军务记》:“真为目不忍见。” |
| 触目皆是 | 鲁迅《华盖集续编 一点比喻》:“北京真是人海,情形可大不相同了,单是羊肉铺就触目皆是。” |
| 暴取豪夺 | 宋 苏轼《策断上》:“国用不足,则加赋于民,加赋而不已,则凡暴取豪夺之法,不得不施于今之世矣。” |
| 乳臭未干 | 明 凌濛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第20卷:“虽有两个外甥,不是姐姐亲生,并且乳臭未干,谁人来稽查得他?” |
| 命与仇谋 | 唐·韩愈《进学解》:“命与仇谋,取败几时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