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

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

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

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
出处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
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
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,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。于是,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。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,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 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。怎么写呢?用上灯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灯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。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。 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。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他说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习非成是 西汉 扬雄《法言 学行》:“习乎习,以习非之胜是,况习是之胜非乎?”
枝对叶比 唐独孤及《检校尚书吏部员外郎赵郡李公中集序》:“及其大坏也,俪偶章句,使枝对叶比,以八病四声为梏拳,拳拳守之,如奉法令。”
信及豚鱼 《周易 中孚》:“豚鱼吉。信及豚鱼也。”
匡乱反正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太史公自序》:“仲尼悼礼废乐崩,追修经术,以达王道,匡乱世反之于正。”
心灰意冷 清 梁启超《湖南时务学堂学约》:“非有坚定之力,则一经挫折,心灰意冷。”
连编累牍 清 魏子安《花月痕》第三回:“虽终日兀坐车中,不发一语,其实连编累牍也写不了他胸中情绪。”
不得而知 唐 韩愈《争臣论》:“故虽谏且议,使人不得而知焉。”
安步当车 西汉 刘向《战国策 齐策四》:“晚食以当肉,安步以当车,无罪以当贵,清静贞正以自虞。”
谠言直声 唐 白居易《唐河南元府君夫人墓志铭序》:“由校书郎拜左拾遗,不数月,谠言直声动于朝廷。”
打情卖笑 曹禺《日出》第三幕:“在地狱一般的宝和下处,充满着各种叫卖、喧嚣、女人诟骂、打情卖笑的声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