魂飞魄散的成语故事

拼音hún fēi pò sàn
基本解释魂:灵魂;魄:是指所谓依附形体而显现的精神。指魂飞了;魄也散了。形容极度惊恐。
出处左丘明《左传 昭公二十五年》:“心之精爽,是谓魂魄;魂魄去之,何以能久?”
魂飞魄散的典故
北宋时期,洛阳女子贺怜怜与汴梁才子王涣一见钟情就订了婚。贺家嫌王涣家贫就把怜怜另许配给种师道手下军需官高常彬。王涣装作卖查梨的前去承天寺里见怜怜,遇到高常彬回家,王涣吓得魂飞魄散。王涣后来参军立下军功,夺回怜怜白头到老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魂飞魄散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为民请命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淮阴侯列传》:“因民之欲,西向为百姓请命,则天下风走而响应矣,孰敢不听!” |
| 老奸巨猾 | 《宋史·食货志上》:“老奸巨猾;匿身州县;舞法扰民;盖甚至前日。” |
| 鼠凭社贵 | 南朝 梁 沈约《恩幸传论》:“曾不知鼠凭社贵,狐藉虎威,外无逼主之嫌。” |
| 有约在先 | 元·无名氏《举案齐眉》第一折:“老夫人,这事本已有约在先,况兼孩儿又执意定要嫁她,也是他的缘分了。” |
| 压岁钱 | 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:“两府男妇小厮丫鬟亦按差役上中下行礼毕,散押岁钱、荷包、金银锞,摆上合欢宴来。” |
| 草菅人命 |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 |
| 鸿鹄将至 | 先秦 孟轲《孟子 告子上》:“使奕秋诲二人奕,其一人专心致志,惟奕秋之为听。一人虽听之,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,思援弓缴而射之,虽与之俱学,弗若之矣。” |
| 擦肩而过 | 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32回:“后来彼此又擦肩而过。” |
| 东扶西倒 | 宋 杨万里《过南荡》诗:“笑杀槿篱能耐事,东扶西倒野酴醿。” |
| 语不惊人 | 唐 杜甫《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》诗:“为人性僻耽佳句,语不惊人死不休。” |